云南新闻网讯(记者 臧灵) 近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了解到,近年来,我市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创新采购工作,积极推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等,推动药品供应链管理系统建设。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品种数量和销售额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45%,有效满足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群众用药需求。规范药品采购行为,按规定进行药品网上采购,建立了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采购月通报制度。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在全市全面推行“两票制”,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全面落实国家抗癌药物降税政策,将市、县、乡医疗机构全部纳入短缺药品监测范围。加强药品配送企业监督管理,制定《普洱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普洱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考核办法(试行)》,规范药品配送行为,提高药品配送供货率和及时率,保障医疗卫生机构和群众用药需求。 同时,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医疗卫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全面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水平。2018年,全市开展各类日常卫生监督检查13101户次,监督覆盖率达9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