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驻昆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创造和谐营商环境 _普洱新闻网

云南新闻网讯(记者 于飞)近日,普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为更好地支持和服务普洱籍在昆企业,充分发挥新时代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主动作为,与普洱仲裁委员会(澜湄国际仲裁院)、昆明市普洱商会多次沟通协调,制定印发《关于在民商事活动中积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意见》,有效推进营商环境的改善。

据了解,《关于在民商事活动中积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各自职责:市政府驻昆办在对接各商事主体、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服务驻昆企事业单位中,积极宣传仲裁法律制度,鼓励各商事主体选择普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争议;商会积极鼓励各会员单位在相关民商事合同中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协议,支持和配合普洱仲裁委员会为相关企业选择仲裁提供服务;仲裁委员会制作符合法律规定的仲裁条款(协议)示范文本,为相关单位签订仲裁条款(协议)提供便利,支持帮助入普企业、驻昆单位、商会会员企业等,在民商事活动中做好仲裁制度的宣传推广工作。

据悉,截至目前,在市政府驻昆办的努力推动下,昆明市普洱商会已有50余家会员企业向普洱仲裁委员会咨询各领域纠纷处理事宜,有10余家会员企业同意在今后相关民商事合同中订立符合法律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协议,支持和配合普洱仲裁委员会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