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航) “我们是镇沅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现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今年5月19日,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根据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对其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现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这是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办案的一个缩影。 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市纪委监委创新办案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提升办案“附加值”,综合运用指定辖区办案、片区协作办案、“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的联合办案模式。全市上下监督力量整合运用,形成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协作联动模式,各县(区)相继出台划分办案协作区办法机制,解决监督对象扩大、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有效破解办案“人情网”“关系网”问题,实现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 “监委成立以来,监督的对象范围扩大,任务也更艰巨了,采取片区协作办案和指定管辖的方式是对监督执纪方式方法的一种创新和探索。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也有效避免了当地人情干扰和阻力,‘1+1>2’效果更加彰显。”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全市采取指定管辖办案20件20人。案件查办数量质量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