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怒江水系(云南段)河(湖)长制督察工作座谈会在普洱市召开

云南新闻网讯(记者 李超)9月1日下午,省政协怒江水系(云南段)河(湖)长制督察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怒江水系(云南段)督察组组长、省政协副主席李正阳,普洱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正阳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从督查情况看,涉及怒江水系(云南段)河(湖)长制工作的州(市)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推动工作落地落实,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很大、效果明显。各级各部门对河(湖)长制工作的认识在新形势下有了新的提高,管理工作有了新的加强,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到位,州市与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得到加强,宣传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形成了推动怒江水系(云南段)保护治理的强大合力。

李正阳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作为,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管理保护职责,把河(湖)长制工作变成自觉行动。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高质量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到事到人到时到位。要抓好工作督察,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抓好协作配合,州市与部门之间要牢固树立全局整治观念,形成上下联动、相互补位、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要抓好责任考核,建立考核制度,压实河长责任,严格考核问责,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全面落地见效。

刘勇对省政协及其他州市长期以来对普洱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说,普洱市委、市政府始终立足自身优势,通过健全机构、完善政策、压实责任等有力举措,全面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体系,确保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他表示,普洱市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以对党、对普洱、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全力推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会前,督察组先后深入怒江、保山、临沧、德宏、大理及普洱六个州(市)开展河长制工作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