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闻网讯(记者 臧灵)8月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向华、马春华、李验波、秦永勋、马先楚、罗景锋,秘书长梁光明等33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胡剑荣,市政协副主席胡良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德坤、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世清,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李向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市树”“市花”评选结果的议案》的说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2019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普洱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普洱市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普洱市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普洱市2019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关于《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述职评议办法(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和有关报告、决议决定(草案)、办法(草案)及任免职名单(草案),并对新任职的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员会和办公室要充分吸纳分组审议时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梳理归纳形成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并抓好落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严格执行预算法,提高预算执行力,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切实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