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闻网讯(景谷县人民法院) 近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拒不履行已生效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进一步彰显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 被执行人何某忠家住景谷勐班乡,2016年何某忠之父何某顺因维修自家水管需到相邻居住的何某忠家庭院查看管线布设,却遭到了何某忠的阻止反对,在2人争执推搡过程中致何某顺倒地受伤,造成左肱骨骨折,经医院鉴定构成轻伤。2017年8月,景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处何某忠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赔偿何某顺因伤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11000余元。 判决生效后,何某顺多次向何某忠追要赔偿,均遭到何某忠无理拒绝,无奈之下于今年5月向景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景谷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鉴于被执行人何某忠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局干警多次与何某忠联系,对其做思想工作,耐心释法明理,并明确告知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后果,但何某忠始终对执行督促措施充耳不闻、态度蛮横。8月14日,执行局干警赶赴被执行人何某忠家中,在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后,依法将何某忠送押拘留所执行拘留。 景谷法院一直对此类案件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从受理、审判、执行各环节全方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惩处触刑人员。今后景谷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