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闻网讯(通讯员 娜秀)普洱市稳步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截至8月中旬,全市全面启动供应国 VI(B)标准车用汽油和国 VI 标准车用柴油的同时,思茅区、景谷县、澜沧县率先实现新能源电动公交车全覆盖。 积极探索,制定强有力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全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意见、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等文件,优先统筹公共充电设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减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审批环节,在新能源汽车上下游产业项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给予相应补贴,有力调动了企业和个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统筹规划,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制定全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鼓励和支持有实力、有资质、有信誉、能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参与普洱市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优先建设公交车、出租车及环卫车与物流车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推进居民小区、单位配建充电桩和城际快充站、景区充电站,满足城际出行及旅游充电需要。目前,全市已建成站(点)49个235个充电桩。 突出重点,推进公共领域服务。大力推进公交、出租、物流等行业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公共领域新能源化进程。目前,全市落户新能源电动汽车共771辆,其中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车、出租车中新能源电动汽车达100%。2018年9月以来,思茅区、景谷县、澜沧县全部停运136辆燃油和天然气城市公交车,优化调整公交路线,投放运行153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实现公交车全新能源化。 加强监管,构建车、桩互联互通。建成集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信息监测、监控、统计、分析为一体的新能源汽车安全监测和信息服务平台,推动车、桩、网互联互通、智能互动。建成充电桩静态数据已经全部接入新能源汽车安全监测和信息服务平台,接入率100%,累计充电量达370万千瓦时;接入监控平台的电动汽车数量为471辆,节省燃油15.9吨,减少碳排放43.56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