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闻网讯 九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有哪些? 答:这次全国统一集中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对象,主要集中在以下11个方面: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扶贫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侵吞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口岸、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和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的 “地下执法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十)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落实哪些工作责任? 答:《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