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闻网讯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4月 ●安排专项工作经费100.4万元 ●打处涉恶犯罪团伙3个 ●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2起 ●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1件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611场次 稳 打出“组合拳” 强化领导——2018年1月30日,宁洱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并先后5次调整充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立专项组7个、工作督导组4个,政法部门成立专业合议庭、专案组、案件办理“专班”。另外,结合实际制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和《宁洱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调会商机制(暂行)》《宁洱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等8项工作机制。 充实力量——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抽调5名工作人员到县扫黑办集中办公,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100.4万元(其中:市级20万元、县级80.4万元)。 及时部署——在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6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4次,召开全县推进会4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11次、会商联席会13次、个案分析会5次、“三长”联席会2次,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压实责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全县综合考核、县委巡察、干部综合评价及任免使用的重要内容,倒逼责任落实。 准 重拳治“顽疾” 深挖“保护伞”——宁洱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11类打击重点,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案件查办力度,重拳出击,深挖彻查“保护伞”。 截至2019年3月25日,县扫黑办共收到案件线索64条,县公安局在扫黑除恶工作平台录入13条,县纪委监委受理11条;打处涉恶犯罪团伙3个(其中:省级认定3个,部级认定2个)、涉恶犯罪集团1个、“村霸”1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经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恶犯罪团伙3个,一审判决2个,扣押涉恶资产共计290余万元;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1件,已办结7件;立案查处在侦办涉恶案件中履职不力“保护伞”问题3件3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 夯实基层政权——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将扫黑除恶纳入基层党建“巩固年”“创新提质年”重点任务,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2018年,共排查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52个,全部整顿提升;2019年排查确定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56个,目前正在按照“一村一策”整顿提升。另外,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村霸”和慵懒滑贪“四类村官”整治结合起来,2018年以来查处“村霸”1名;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对全县2723名村组干部和预备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共审查出各类问题231个,撤换调整64人,严把村干部“入口关”。 狠 各方“齐发力” 宁洱坚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将行业乱象治理与社会综合整治结合,并同步推进。 公安机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创建“平安宁洱”、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缉枪治爆、农村赌博违法专项整治、黄赌毒专项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提升综合治理成效。全县公安机关查处“黄赌毒”案件115起,破获毒品案件54起,查处违法嫌疑人223人,收缴各类毒品103.72公斤,易制毒化学品(氢溴酸)30吨;收缴枪支195支,各类子弹382发,雷管100枚;破获开设赌场案件2起,收缴赌资11.85万元、赌博机171台;查获“三非”人员30名及各类走私物品涉案价值共计1007.6万元。 住建部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打非治违”相结合,查处非法占道经营5650起、“两违”案件232起,拆除“两违”建筑177起,拆除面积6.7万平方米。 自然资源部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相结合,查处“大棚房”2起,拆除“大棚房”建筑面积1790.57平方米。 民政部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低保乱象整治相结合,整治停发253户341人。 金融监管部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小额贷款”“互联网金融”“楼宇铺面非法集资”等整治相结合,约谈、行政指导42次,开展行政处罚2次。 交通管理部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打非治违”“源头治超”等专项整治相结合,查处行政案件283起,查获非法营运车辆26辆。 卫生系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打击非法行医、打击医闹”等专项行动相结合,查处非法行医案件4起,调处医疗纠纷18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查处食品生产、流通等各类案件29起,收到黑恶势力易于滋生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上报问题线索19条。经核查,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快 战鼓催“出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洱以多角度、立体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 截至2019年3月25日,全县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61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1万份,投放公益广告1910处(其中: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牌22幅),开展文艺宣传90场次,农村大喇叭广播宣传2万余次;电视媒体刊播新闻稿件31条,播出公益广告片、公告等3174次;在官方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刊发报道147篇、宣传标语40条;制作完成汇报片1部、专题片3部,汇编工作剪影1册,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脱贫攻坚、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村干部培训、主题党日活动、各行业的管理培训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全力营造人人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人喊打的强大社会氛围。 看 斗争如何走? 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推动压实责任,不断强化督导问效,倒逼各级责任落实,严肃纪律作风,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员坚决问责调整。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县、乡(镇)两级扫黑办建设,整合资源、配强力量,完善通报、约谈、督办、奖励等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的能力和水平。密切与各成员单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工作衔接,实现线索摸排、信息共享、案件打处、工作联动等方面的无缝对接,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格局。 加大打击力度,提升惩治成效——整合县、乡(镇)各部门的资源力量,始终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工作方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侦破大案,向依法惩治、综合整治、固本强基方面延伸。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联动日常监管力度,紧盯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案件线索摸排,精准打击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强化源头监管,推进综合治理——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及问题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突出行业领域,聚焦行业乱象,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或屡打不决的区域,坚持边扫、边治、边建,纳入重点整治对象,进行督促问效。 完善“打伞”机制,全面深挖彻查——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的有效衔接,重点攻坚涉黑涉恶案件和容易滋生黑恶犯罪腐败问题的行业领域,深挖幕后的“关系网”“利益链”“保护伞”,彻查“幕后操纵”“隐性结构”,严打“失职渎职”“包庇纵容”等违纪违法行为。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强化核查手段,提升核查成效,把侵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黑恶势力及背后“保护伞”清扫干净。 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好深入发动党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等重点工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村霸”和慵懒滑贪“四类村官”治理结合起来,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 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健全举报奖励、保密等机制,引导群众消除顾虑,在全县上下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本版文图由宁洱县委宣传提供)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讲会 △案件审理现场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现场

